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资助认定学生,分两档,一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4500元/人/学年;二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700元/人/学年,按月发放。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态度端正;
5、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手机端(钉钉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账号为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Cjr@9607(C大写,jr小写。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例: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123456789XCjr@9607(第1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
第二步:登录后出现以下界面,点击“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进行登记。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于10月28日前完成“一窗受理”平台审核、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温馨提示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2、退役士兵学生请申请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与该国家助学金不可兼得;
3、评审工作请参照浙征职学〔2024〕194号文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