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4-10-09 15:36    浏览数: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班级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为前1/3(含)有补考未通过者不得参评)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手机端(钉钉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账号为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Cjr@9607(C大写,jr小写。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例: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123456789XCjr@9607(第1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

   


第二步:登录后出现以下界面,点击“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登记。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于10月28日前完成“一窗受理”平台审核、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温馨提示

评审工作请参照浙征职学〔2024〕194号文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