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为顺利做好2023—2024学年的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范围
22级、23级在校生
二、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1日(学生递交申请材料,各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名单公示)
11月1日前汇总到学生处
三、具体要求
1.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和综合测评成绩,按下达给各学院各等次指标,评推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
2.评选办法参照《学生手册》执行。
3.2023-2024学年校级评优评先申请表自行打印。
4.各学院将评优评先评选办法补充细则(电子版)于10月18日前发学生处郑梦婷,以便备案。
5.一等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报送材料清单
1.《***申请审批表》单页打印 纸质版1份
2. 学生成绩单档案表(学院公章+教务处公章) 纸质版1份(仅一二三等奖学生)
3. 校级评优评先院内推荐名单表 电子版
4. 校级评优评先院内名单公示表 纸质版1份+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