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三名且综合测评进入班级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原则上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的优先考虑;
6、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可适当放宽要求,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7、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手机端(钉钉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账号为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Cjr@9607(C大写,jr小写。身份证最后一位为X时,请填写大写的英文字母X);
例:如果身份证为123456789X,
则初始密码为123456789XCjr@9607(第1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
第二步:登录后出现以下界面,点击“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进行登记。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完成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于10月23日前完成“一窗受理”平台审核、学院公示并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温馨提示
评审工作请参照浙征职学〔2024〕194号文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