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 助尽助,同时做好秋季学期奖助学金评选的准备工作,现将24级学 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4级在校学生
二、认定条件
详见文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
三、认定办法
1、各班级召开班会;学生申请;信息核实;班级评议;二级学 院审查公示。
2、除线下申请外,学生还需同步登录“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申 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辅导员、学工办核实后在“一窗受理”平 台审核认定(操作流程见附件3)。
老生:对于上半年已资助认定的22级、23级学生(名单见附件1) , 只需再登录“一窗受理”平台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辅导员、 学工办核实后在“一窗受理”平台审核认定(操作流程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22日;
2、班级民主评议时间:2024年9月23日前;
3、二级学院评议小组认定时间:2024年9月29日前;
4、材料报送学生处时间:2024年10月9日前;
5、一窗受理审核完成时间:2024年10月9日前。
五、报送材料
1、学生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主题班会记录表 纸质版1份
2、班级民主评议主题班会记录表 纸质版1份
3、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会议记录表 纸质版1份
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纸质版 1份
5、学生佐证材料(与个人申请表装订在一起)
六、特别注意:
1、在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 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
2、学生申领学校资助与申领家庭地资助不存在冲突。
3、线下线上申请人员和困难认定程度必需一致,否则以“一窗受理”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