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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日期:2023-01-05 14:26    浏览数:

为确保资助工作的高效运作,经研究,决定设置各级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以下是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机构及各岗位职责的详细说明。

一、组织机构设置

(一)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统筹全校资助政策制定、资金分配及监督执行。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作为核心执行部门,负责资助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信息统计及与上级部门对接。

(三)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

由学院领导、学工办、辅导员、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资助申请审核、困难学生认定及公示。

(四)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由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本班级的民主评议。

二、岗位职责明细

(一)校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学校资助政策及年度计划,确保与国家政策一致;

2.统筹资助资金分配,监督资金使用合规性;

3.协调跨部门资源,推动资助与育人结合。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资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和完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规定,并按之执行。规范资助工作流程,强化程序管理,不断完善并优化学校资助工作体系。

2.负责全校资助认定学生困难状况的统计、动态认定、监测工作和资格复核工作,并建立学生信息档案。

3.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审核奖助学金等申请材料,确保流程公开透明;确保将学生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安全、有效地发放给学生,做到“专款专用”、“应助尽助”。

4.负责“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的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与维护等相关工作。指导二级学院落实相关资助信息采集工作。

5.以评审、发放奖助学金为契机,激发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自强自立的精神,让学生在受到经济资助的同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升资助效果。

6.负责退伍复学、入学学生助学金材料的收取、审核、录入、上报及资金发放工作。

7.做好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补偿代偿及减免表的收取、审核、盖章、录入、上报、及资金的发放工作。

8.关注学生舆情,及时分析、引导受助学生提升思想认识、化解矛盾,推进校园安稳工作,构建和谐校园。

9.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审核、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勤工助学的统筹管理工作。

11.负责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的审核、报送、录入、及资金的发放工作。

12.负责社会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

14.负责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绩效考核。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职责

1.审核学生提交的资助材料并公示结果,对有异议的申请进行复核。

2.定期回访受助学生,了解资助效果及生活改善情况。

3.开展受助学生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等活动。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辅导员职责

1.传达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等通知,组织班级民主评议,确保过程公平公正。

2.核实资助认定学生家庭情况,审查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违纪记录等。

3.关注受助学生心理状态,提供个性化帮扶建议。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