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提高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优秀人才,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一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皆优的学生。
第二条 申请优秀奖学金的条件
(一)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上进,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评选的年度中有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定”。
(二)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与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四)单项奖申请者必须在学习、体育、文娱、美术、书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第三条 评选办法
根据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评选中可以另文具体规定),由各系推荐,学生处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