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校学生中树立优秀榜样,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薪火长征路·青春追光者”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在籍在校学生(不含已获得过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者)。
二、评选名额
全校共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须同时满足《办法》第五条所列全部条件,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学业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等。
(二)申请条件:
须至少符合《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如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在省级及以上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有突出军队服役表现或特殊贡献等。
具体评分细则详见《办法》第七条。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4月1日—4月9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薪火长征路·青春追光者”十佳大学生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评(4月10日—4月24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组织现场评审等环节,经党政会议研究后,根据本院学生总人数确定1-3名候选人(学院人数在1000-2000人的推荐1名;2000-3000人的推荐2名,3000人以上的推荐3名),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学生处推荐,同时上报《学院书面评审赋分表》和相关材料。
(三)学校复评(4月27日—4月30日)
学生处牵头组织教务处、保卫处、招就处、总务处、校团委等相关部门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确定12-16名候选人进入终评。
(四)网络评选与宣传公示(5月6日—5月20日)
在“长征学工”微信公众号开通“十佳大学生人气奖”实名投票通道,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并投票评选“最具人气奖”3名。
(五)学校终评(5月27日)
由专家评审团和学生评审团组成评定小组,听取候选人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经评议、投票等环节进行最终评定。
(六)名单公示与审定(6月1日—6月5日)
学生处将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10名“薪火长征路·青春追光者”十佳大学生名单。
五、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在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对照《办法》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相关佐证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薪火长征路·青春追光者”十佳大学生申报表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