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高校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推进受资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政策暖心·感恩同行
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
(一)聘用对象
在籍且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资助政策措施(包括国家奖助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教育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的优秀学生。
(二)聘用时间
2025年6月-2026年6月
(三)聘用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励志守信,感恩奉献。
2.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志愿参加资助政策宣传。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
(四)聘用名额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遴选活动,每个学院推荐20-25人。(23级国奖生必须参与;23级学生占学院推荐总人数的80%)
三、活动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一)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利用寒暑假等假期,“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学生及家长防诈骗意识。
(二)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践行大中小思政教育一体化要求,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和暑期社会实践,回到中小学母校“现身说法”,介绍全国、全省及学校的资助政策,讲述奋发向上的成长故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彰显资助育人成效,引导鼓励更多学生积极探索、追求梦想。
(三)参与地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市、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当地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四)开展常态化资助宣传工作。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协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工作,担任日常资助政策宣讲员等;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等作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营造资助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
(一)动员与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参与到选聘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国家、学校及学院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感恩知恩的实践者。
各二级学院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学院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具体安排由二级学院依据自身情况确定。
6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将《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处郑梦婷老师。
(二)聘任与培训
6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培训暨出征仪式。经正式聘任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开展资助宣传活动。以团队形式开展活动的,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含),不多于5人(含)。
(三)实时宣传
各二级学院在完成资助宣传后的3天内整理活动材料,包括5-8张高清照片、线上或线下宣传截图、短视频、活动开展情况及心得体会(不少于500字)等。各二级学院通过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并择优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择优选用,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材料报送
9月7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附件3)和2份《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处郑梦婷老师。
五、表彰推优
1.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将评选”学生资助宣传先进个人/团队”若干和“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2.获得校“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称号的,在符合申报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考虑获评各类奖学金。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择优推荐若干名学生参评省级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附件:1.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2.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
3.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