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同时做好秋季学期奖助学金评选的准备工作,现将20级、21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认定条件、认定办法等具体要求详见文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
二、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
2、班级民主评议时间为2022年6月6日
3、二级学院评议小组认定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
三、报送材料:
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纸质表1份+电子版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信息档案库》电子版
3、学生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主题班会记录表1份
4、班级 民主评议主题班会记录表1份
5、学院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会议记录表1份
6、学生佐证材料(与个人申请表装订在一起)
四、特别注意:
1、在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
2、学生申领学校资助与申领家庭地资助不存在冲突。
各二级学院应认真组织20级、21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于6月14日前将材料装档入册报送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