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3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6 19:03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同时做好秋季学期奖助学金评选的准备工作,现将23级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3级在校学生

二、认定条件

详见文件《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试行)》

三、认定办法

1、各班级召开班会;学生申请;信息核实;班级评议;二级学

院审查公示。

2、除线下申请外,学生还需同步登录“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辅导员、学工办核实后在“一窗受理”平台审核认定(操作流程见附件3)。

老生:对于上半年已资助认定的 21 级、22 级学生(名单见附件 1), 只需再登录“一窗受理 ”平台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 2)。辅导员、学工办核实后在“一窗受理 ”平台审核认定(操作流程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2023年9月16日-2023年9月21日;

2、班级民主评议时间:2023年9月22日前;

3、二级学院评议小组认定时间:2023年9月28日前;

4、材料报送学生处时间:2023年10月9日前;

5、一窗受理审核完成时间:2023年10月9日前。

五、报送材料

1、学生资助对象认定通知 主题班会记录表 纸质表1份

2、班级民主评议主题班会记录表 纸质表1份

3、学院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会议记录表 纸质表1份

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纸质表1份

5、学生佐证材料(与个人申请表装订在一起)

六、特别注意:

1、在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

2、学生申领学校资助与申领家庭地资助不存在冲突。

3、线下线上申请人员和困难认定程度必需一致,否则以“一窗受理”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