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2-09-30 13:40    浏览数: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启动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我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三名且综合测评进入班级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原则上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奖项的优先考虑;

6、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可适当放宽要求,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校审查证实;

7、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纸质申请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2.学院汇总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学院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额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审核。

3.学生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经校领导研究审定后,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校内公示,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将由学生处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清单

10月24日前以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审核

1.《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 纸质版1份+电子版

2. 学生成绩单档案表 纸质版1份

3. 省政府奖学金院内推荐名单表 纸质版1份+电子版

4. 省政府奖学金院内名单公示 纸质版1份 +电子版

5.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高校本专科省政府奖学金资助名单—模版 电子版

6. 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