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17 09:38    浏览数:

各学系、班级:

根据《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业务函〔2015〕117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6月1日起,各级机要通信机构停止收寄和投递所辖各大专院校、人社部门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各类“大学生档案”,改由邮政EMS寄递。

为了做好2020届毕业生档案工作,保证毕业生档案的完整性和严肃性,维护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归集装袋

1.毕业生档案内容: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成绩表、体检表、报到证附件、奖惩材料、党团材料、专升本材料、应征入伍材料、高中档案材料、中途休复学材料等。

2.毕业生档案每人一袋,档案袋封面目录与档案内容要仔细核对,对照“档案目录”装入相应的材料后,在封面上相应栏目上打“√”。

3.毕业生档案袋密封前要认真检查袋内材料是否完整准确,切勿将材料“张冠李戴”或漏装、错装。确认无误后密封,并骑缝加盖所在系行政公章。

4.毕业生纸质档案袋装入EMS档案专用泡沫袋,在EMS档案专用泡沫袋封口处贴上密封条,加盖学生处公章,贴好邮寄面单。

5.以班级为单位,整理捆扎,最上面附寄送明细单1份(按照《2020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汇总表》(附件1)的顺序)并标明数量。以班级为单位交学生处,统一安排寄送。

二、毕业生档案移交时间

1.各系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本系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汇总成一张总表(表格格式严格按照附件1),电子版发给学生处胡娜老师。

2.预计7月5日前完成邮寄工作。寄送后生成邮寄运单号,及时告知学生。务必提醒学生在档案寄出3-5个工作日后通过物流单号或打电话与档案接收处核实确认是否寄达。

三、毕业生档案转递要求

1.生源地是指学生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县(市、区)。

2.毕业生档案由各系统一交接至学生处,不得交毕业生自带或其它途径转递。

3.档案由各系负责整理、核对、封口。在档案整理期间,学生处将对各系档案材料的整理及档案转递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抽查。

4.档案传递方式:(1)已就业(已签协议)毕业生档案由各系收集毕业生档案寄送通信地址、单位名称、档案接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通过邮政EMS寄送;(2)待就业毕业生档案应寄存学生生源所在地人才市场,其档案寄送办法同上(已就业毕业生档案);(3)专升本学生档案由学院根据专升本《录取通知书》直接寄往相应的学校,其档案寄送办法同上(已就业毕业生档案)。各辅导员务必认真与每位毕业生核实确认档案寄送单位和地址。

5.各系要确定专人负责本系毕业生档案的寄发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各系在档案整理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学生处胡娜联系。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