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几点要求
(2018年4月3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对照《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年度考核标准》、《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具体规定,为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队伍自觉践行“三全”育人理念,切实履行教育、管理、服务学生的岗位使命,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出实招、用实劲、办实事,积极营建稳定和谐、奋发向上的校园环境,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就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相关职责提出以下要求:
1、每周一晚必须召开全体班会(含组织主题团日活动),与学生见面,传达学院工作精神,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工作。活动要求有主题、有方案、有记录、有总结,有较强针对性、实效性。
2、每周按要求如实记载《班主任工作手册》内容,形成周工作记录,工作台账翔实。
3、每周进本班学生寝室3次及以上,做好公寓走访记录,填写《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工作手册》。
4、每周进本班学生教室听课1次及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填写《班主任听课记录表》,掌握好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与任课教师保持良好沟通。
5、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落实班主任进住公寓制度,不空岗、不脱岗,履行入住公寓职责和规定,填写《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值班记录本》,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6、毕业班班主任必须切实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每周至少2次联系本班学生,并做好相应记录。
学生工作处将对以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
学生工作处
二Ο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