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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报销相关政策说明

日期:2019-10-11 14:23    浏览数:

现将杭州市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1、学生拿到证历本后,前往杭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者住院(急诊除外)必须要带市民卡、身份证以及证历本,医院会直接将费用减免,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2、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中,在杭州主城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直接结算医疗费,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可持所在高校的相关证明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3、大学生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为300元,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

4、学生证历本如丢失,及时来学生处进行补办,补办需2-3个工作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

5、期间,学生信息更改请及时上报到学生处郑老师处,否则不能报销。

学生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