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浙财函[2019]105号)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奖学金评选工作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明确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激励导向,发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典型示范作用,我校于10月17日在第二会议室举行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会。党委副书记吴有恩教授、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书记共15人出席答辩会并担任评委,会议由学生处章剑飞处长主持。
学生处章剑飞处长向校级评审组汇报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组织及初评情况,经过个人申报、各班初评、各院审核等环节,各学院共推荐16名优秀学生作为候选人参加学校评审。
本次答辩会分个人陈述、评委提问、交流分享、评委点评四个环节。答辩学生主要从基本信息、先进事迹、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个人陈述,评委们根据答辩学生的个人陈述进行提问交流,并对学生个人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和希望。
在明确具体评审投票相关事项后,校级评审组成员对参评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进行了投票表决,一致通过财务与会计学院等12名学生作为学校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之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