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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推选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2-02-21 13:36    浏览数:

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文件(浙教办函【2021】31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日制高职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手册》各项规定,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大学期间班级学习成绩平均分为80分(含)以上(除公共选修课)。

  • 在校期间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技能类比赛一、二、三等奖2次(项)以上。

  • 积极参加各项班级建设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 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要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选。

    三、评选办法

1、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给所在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小组,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学工办负责人、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按照学校下发的比例和确认条件要求逐一审核材料并择优完成确认工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核。(注意:公示内容只写姓名字段)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名单材料按照确认条件进行审核。

4、学校审定。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优秀毕业生情况进行讨论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至少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时间为2022年3月4日。

3、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

    五、报送材料

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公示结果,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